【明報專訊】終審法院運用司法管轄權,要求為遺囑的慈善信託制訂管理計劃,並成立凌駕於基金董事局的獨立監管機構。終院稱涉及重大公眾利益,遂為監管機構的成員訂下條件,包括需擁有不被質疑的品格、經驗和判斷力,亦要具備管理、營商及經營慈善事業的能力,以及在醫學、科技研究、教育、賑災、社會發展、音樂、文學和藝術等不同範疇具有深厚知識。據了解,基金心儀的人選不限於華懋內部,現時傾向物色社會上有名望人士出任此職;律政司則對人選不作回應。 聯國秘書長中國政府管基金機會微 終院表示,雖然遺囑內訂明希望基金交託由聯合國秘書長、中國政府及特首組成的管理機構監管,但相信龔如心並不認為這屬必需。事實上,基金一方於早前的聆訊透露,有關想法的落實機會不大,因為聯合國秘書長已回覆指其身分不適合,中國總理則未有回覆。 律政司曾就「中國獎」交參考章程 至於設立類似諾貝爾獎的「中國獎」,終院稱上述的獨立監管機構要參與制訂獎項的具體安排,最終更可成立一個特別的獎項委員會。終院於判辭中透露,律政司民事法律科高級政府律師蕭穎思早前曾就「中國獎」向法庭提交一份參考章程,終院認為此章程屬可行,但不一定必須跟從,據了解,有關參考章程來自諾貝爾獎。 此外,終院亦要求管理計劃,須交代如何照顧龔如心丈夫王德輝的家人,以及華懋集團的員工及其子女,並且須檢視基金現行的章程,包括行政委員會是否需要繼續存在,以及董事局最低開會人數是否仍維持1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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