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4月1日(周三)全面實施膠袋徵費,除小量食品外其他貨品無一倖免,不少慣向顧客派膠袋的小店稱仍未適應新法,有時裝店更指為免得失客人,擬售貨後提供5角回扣。不過,環保署強調回贈徵費屬違法,若被揭發可被定額罰款2000元。大型電器店豐澤則表示,法例生效後將按規定派膠袋及徵費,但會提供尼龍繩包裝服務。
【膠袋費系列完】明報記者 岑詠欣
豐澤發言人表示,擔心承托力不夠,故不用紙袋,法例生效後將按規定派膠袋及徵費。在港有15所分店的時裝店H&M後日起全線轉用紙袋,指生產紙袋的紙獲森林管理委員會(FSC)認證,源自管理良好的森林、受控資源或再生材料。
小店方面,記者上周走訪旺角的時裝及精品店,商戶普遍已貼告示提醒顧客後日起自備購物袋,但售賣毛公仔的林先生則說,客源主要是學生,少用購物袋,且公仔體積大,難轉用紙袋盛載,配合徵費有困難,「生意不好,寧願貼張紙『買炾e膠袋』,保住生意」。
時裝店:或打折 褲減5角
另一時裝店職員呂小姐表示,個別顧客斤斤計較,「若顧客不願付5角膠袋費,或會打折,褲子便宜5角」。手袋店職員吳小姐則稱,部分體積較大的手袋來貨時,內堣w附環保袋,「幾年前入貨已附有(環保袋),讓顧客毋須取膠袋」。
水族舖:透明袋易穿 客慣自取膠袋
水族舖或紙紮舖等倚重膠袋的零售界別亦將受影響。在旺角「金魚街」經營水族舖10年的蕭先生說,過往顧客慣自取膠袋,實施膠袋全面徵費後,他仍會將膠袋放於當眼位置,「無理由麻煩到自己(做生意),忙碌時未必能向所有自行取膠袋的顧客收費,只能盡力而為」。他指雖然水草或魚已有透明袋盛載,但袋內有水,亦無識認,「若無膠袋載荂A一來易穿,二來顧客到其他舖買水草及魚,或被誤以為偷竊」。
紙紮舖多瑣碎祭品,顧客自行取膠袋的情G亦普遍,有荃灣紙紮舖透露,膠袋全面徵費後將收起現於當眼位置的膠袋,以免「放生」顧客,令自己跌入犯法陷阱。
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認為,水族舖及紙紮舖多使用膠袋,需時適應新法例,但相信顧客日後會習慣自備購物袋,「用環保袋或用過的膠袋盛載水草、金魚,亦無不可」。香港零售管理協會主席麥瑞k稱,汲取實施首階段膠袋費的推行經驗,相信今次較易推行,呼籲零售業界守法。
環保署強調,膠袋徵費全面實施後,商戶提供回贈或折扣以直接抵消膠袋費是違法,除被定額罰款2000元,亦有可能被檢控,首次定罪最高可罰款10萬元,其後每次定罪可被罰最高20萬元。署方若發現有商戶提供這類回贈或折扣,會適當跟進。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認為,擬以身犯險的商戶過慮,呼籲勿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