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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申訴署:追學貸外判不恰當
學資處支持嚴重欠款呈黑名單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周初批評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學資處)追討學生欠款措施阻嚇力不足,建議將欠貸「黑名單」交予信貸資料機構,遭私隱專員反對,私隱專員更認為學資處可循入稟或其他方法追討,並將追債工作外判。申訴專員公署昨發表聲明,認為外判建議不恰當。學資處證實,支持向信貸資料機構提供較嚴重拖款者的信貸資料的措施,會盡快推行。

申訴專員公署昨回應私隱專員時,強調懲罰措施及追討欠款的手法必須與過犯相稱,若效法私營信貸機構將追討欠款的工作外判予「追數公司」、罰款,甚或限制離境等方法,公署認為並不恰當。另外,對於外界擔心此例一開,其他同樣可能須處理市民欠款的政府部門(例如稅務局、水務署、差餉物業估價署)或私營機構(例如電訊公司)會爭相加入信貸資料庫,損害私隱。公署認為,政府部門或電訊公司等私營機構要追收的法定稅項或服務收費,性質與借貸欠款不同,認為不必顧慮。

回應私隱專員:懲罰須與過犯相稱

學資處回應記者查詢時表示,接納公署建議,並歡迎政府與私隱專員磋商,盡快推行措施。處方認為,學生貸款與銀行及金融機構向公眾人士提供的無抵押私人貸款性質相似,故應仿效銀行及金融機構做法,向信貸資料機構提供較嚴重拖款人士的信貸資料,以阻嚇學生貸款人拖欠還款,亦可向學生傳達正面信息,令他們對自己的財務管理負責任。

學資處稱,因應公署的建議,學資處未來亦會研究增加致電彌償人及接見申請人及彌償人比率,並加強查核貸款申請人及彌償人是否有多重身分,以及是否曾有拖欠紀錄或是擔任過拖款者的彌償人。

學資入稟 八成還款

現時學資處有3個貸款計劃,分別為全日制大專生計劃(適合公帑資助課程學生)、專上生計劃(適合自資經評審課程學生)及擴展計劃(適合指定持續進修及職業教育課程,包括毅進、碩士等課程)。處方指近年已加緊打擊學生拖款問題,3個貸款計劃的拖款個案數字是近5年最低,由2010/11學年的13,606宗跌至上學年的11,106宗。

學資處自2010年起直接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後,截至2013/14學年底,有3000宗個案已進行聆訊階段,約80%個案的欠款人已全數清繳或同意分期償還欠款,涉及金額約5000萬元,而其餘約20%的個案,學資處亦已獲法庭判定勝訴,經諮詢律政司後會因應情G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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