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有56個民族,包括人口最多的漢族和55個少數民族。現時中國有5個民族自治區,分別是內蒙古、廣西壯族、西藏、寧夏回族和新疆維吾爾。《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自治的領域包括語言、教育、推舉政治代表、當地經濟和金融政策,及自然資源運用等。 成因﹕政策催生分離主義 少數民族政策存在相當多問題,例如民族文化被扼殺、政治權利不平等、因宗教信仰被歧視及邊緣化等。加上少數民族聚居之西北部地區,交通等經濟基礎條件薄弱,屬不發達地區。中央政府雖有提供經濟、教育、宗教和生育等方面的優惠政策,但經濟發展依然比其他地方落後。同時,「區域自治」或催生了這些民族的「領土概念」,強化了他們「與漢族有別」的民族身分認同。上述種種原因間接催生少數民族的分離主義,部分人希望從自治區變成獨立國家。極端分離主義不時以恐怖襲擊形式呈現,例如2014年3月的昆明火車站恐襲、2013年10月的天安門襲擊等。 政府對策﹕訂《反恐法》 內地官方對極端分離主義發動的恐怖襲擊態度強硬,官方新華社在昆明恐襲後曾發表「反恐零容忍」的評論,形容恐襲再次警醒人們認清新疆分裂勢力的恐怖主義真面目。內地2013年11月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有學者呼籲制訂《反恐法》,但外界對此存有分歧,爭議包括如何界定「恐怖活動」。《人民日報》2014年5月刊登新疆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德全英的文章,建設制訂統一、完整的《反恐法》,「更有效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活動,並在法治的框架內開展相應的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等工作」。《反恐法》有望在2014年內推出。 評論﹕應淡化族群意識 保障平等地位 評論員歐陽五認為中國的民族政策已到需要重新思考的時刻。2011年學者胡聯合和胡鞍鋼撰文呼籲推出新的「第二代民族政策」,淡化公民的族群意識,淡化56個民族的觀念,強化中華民族的身分認同。中央統戰部原常務副部長朱維群亦發表文章,傾向身分證取消「民族」一欄,不再增設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不搞「民族自治市」,推行各民族學生混校。朱維群認為,應該保障少數民族群眾的平等地位和合法權益,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不要再刻意把他們從社會人群中區別出來,突出其民族身分,給予超市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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