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遊客日前來港旅遊時,稱因不滿另一內地團的女導遊多番侮辱團客,趁女導遊勸阻團友勿隨處丟煙蒂時憤而向其「叉頸」施襲。內地遊客昨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指香港是文明的法治社會,不容許任何人以武力宣泄不滿,判罰款3000元,以及賠償事主1000元。 被告稱不甘團友受辱動手 被告馬鑫(32歲)來自河北,報稱與母來港旅遊。辯方求情時稱,事主蔣麗(44歲)對待內地團客態度差勁,令被告誤以為本港導遊總愛侮辱內地客,一時按捺不住襲擊事主。事發時被告與事主的團友同在紅磡一所珠寶店外吸煙,事主疑不滿團友只顧吸煙,不進附近店舖購物,一度侮辱團友,「畀錢你]都唔買洁A留番蠵畀呀媽睇醫生啦!」被告旁觀時感憤怒。當事主無禮地阻止團友丟煙蒂時,正在吸煙的被告上前與她爭執,被告一度欲以右手推開事主,不慎「叉頸」傷害事主。 辯方又稱,被告被事主多番挑釁才動手,事後亦明白不應動用武力,請求以罰款處理。裁判官考慮到被告初犯,判罰款3000元及賠償事主1000元。 因應近日連串導遊被襲事件,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主席胡兆英聯同旅遊從業員聯會榮譽會長林少麟昨會見保安局代表。董表示,已要求保安局及警方處理導遊被襲時簡化程序,酌情容許受襲導遊處理團務後才往醫院驗傷,以免導遊怕被團客投訴影響行程而啞忍;議會亦建議局方在旅遊區及商場加裝天眼,一旦發生衝突亦有影像為證,董稱局方反應正面。 旅議會倡旅遊區裝天眼 林少麟補充,今年內接獲至少20個導遊被襲個案,當中只得一半、即10人有報警,涉2男8女導遊,認為導遊遭暴力對待時有發生,旅議會早應處理,故今次議會積極應對,例如主動約見保安局,即使令業界覺鼓舞,但不少同行仍認為「做得太遲」。 至於董、胡多次強調業界團結,又肯定導遊對旅遊業有貢獻,林少麟稱不會因此放棄追究上月發生女導遊被箍頸、董耀中處理不善的問題,不排除日後以更激烈行動要求董回應。 【案件編號:KCCC31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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