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日前有韓國傳媒報道,某知名「S」姓女星涉嫌逃稅25億韓圜(約2000萬港元)而遭國稅局調查,《海盜》孫藝珍及《阿娘使道傳》申敏兒先後否認涉案,昨日《一代宗師》宋慧喬終於發表聲明,承認「因為無知而導致出現稅務問題」表示歉意,並已繳交欠稅連罰款高達38億韓圜(約3000萬港元)。不過,有傳江南區稅務局知情而不調查也不懲處,有包庇明星之嫌。 最近忙於宣傳新片《我的忐忑人生》的宋慧喬,昨日透過經理人公司發表聲明:「雖已委託稅務代理人處理相關業務,但是最終責任仍在納稅者本身,這一點我們都清楚。作為公眾關注的演員,沒能在稅款方面多加注意,對此我們深感歉意。」喬妹勇於承擔責任,雖然對逃稅一事並不知情,但仍表示會深切反省。 據韓國國稅局的工作人員透露,自2009至11年間,宋慧喬申報收入達137億韓圜(約1億港元),其中67億韓圜為可報銷支出,問題是宋慧喬一方提供的發票及帳單等,部分有虛報之嫌,因此令她捲入逃稅25億韓圜的風波中。 2012年知情未立案調查 直至2012年10月,國稅局終於揭發問題,於是向宋慧喬追討31億韓圜(約2418萬港元)欠稅連罰款,首爾江南區稅務局亦以相同理由,追收7億韓圜(約546萬港元),合共約港幣3000萬元。不過,有韓國傳媒質疑,江南區稅務局在2012年已知宋慧喬逃稅,卻未有立案調查,對她的稅務代理人亦沒施加懲處。根據當地稅務法例,稅局有權追討5年內的問題稅金,而喬妹只需繳交3年欠稅及罰款,似對名人明星網開一面。 文:張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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