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夫婦若遇「婚外情」危機,應怎樣處理?明愛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認為,出軌一方應盡快取捨,是與原來伴侶重建關係,還是分手開始新生活,最忌是採用「拖字訣」,「一腳搭兩船」,會對伴侶造成心身創傷。另外,在其中一方家中「偷情」非常不智,一旦被伴侶撞破,有可能給對方留下不可磨滅的創傷,甚至爆發衝突,釀成大禍。 至於婚外情中的受害者,郭志英給出的療傷法寶是「找回自己」,「可先找身邊親近的朋友傾談,平復心中的憤怒悲傷,然後在談判期或觀察期間,將專注從對方轉向自己、發展自己,為之後的單身、甚至單親生活做準備」。 統計處數字顯示,2012年本港離婚達21,125宗,較1981年的2060宗升逾9倍。民主黨婦女事務委員會調查發現,84%受訪者表示曾有親友離婚,主因是婚外情、經濟或生活壓力、性格不合及相處時間太少。明愛向晴軒2012年接獲693宗婚外情求助個案,較2011年升逾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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