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華人置業主席「大劉」劉鑾雄與南華足球隊足主羅傑承涉嫌賄賂澳門前運輸及工務司長歐文龍一案,今日在澳門法院判決。被告之一劉鑾雄過去一直稱病堅拒出庭作供,昨如常現身灣仔福臨門酒家,但未有回應記者提問。有澳門律師指出,因香港及澳門之間並無引渡協議,二人一旦被判有罪,只要「終生不入澳門」,便不用服刑。 被告之一劉鑾雄昨日下午1時在秘書陪同下到灣仔「富豪飯堂」福臨門酒家用膳,劉看上去身形較以往瘦削,大批記者問他身體情G如何,以及今天會否出庭應訊,他均未有回應。劉的女友甘比(陳凱韻)和呂麗君均沒有出現。劉逗留了1小時後乘車離去。 劉羅二人涉嫌以2000萬澳門幣賄賂歐文龍,以獲批澳門機場旁5幅地皮,興建豪宅「御海•南灣」;惟事件揭發後,澳門政府即收回地皮。「御海•南灣」買家龍先生投資過千萬買入3個單位,至今亦未獲退款。他指附近樓價已升一倍,他所付訂金已貶值,但政府已退回印花稅。龍先生表示,在判決後會再徵詢法律意見。 另一買家鄺先生已付數十萬訂金,惟案件發生兩年來一直未獲退款,自己已停止供款。他希望今天案件有判決後,在賠償方面會有新進展。 澳可求移交 港無責任跟從 澳門律師飛文基指出,如果二人獲判有罪,「御海•南灣」買家未必能憑判決展開民事索償,因為判決未必能證明華置珙龤C他亦指詳情要視乎今天的判辭作定論。另由於香港及澳門之間並無引渡協議,如果劉、羅二人被判刑但不在澳門現身,澳門政府可以向香港政府提出要求移交兩人,但港府則無責任跟從,屆時二人只要「終生不入澳門」,便不用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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