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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港高鐵防撞標準遜沙中線
只要求抵禦時速10公里撞擊

【明報專訊】斥資600多億元的廣深港高鐵明年完工,港鐵向內地車廠訂購的9組高鐵列車,預料下月付運。本報獲得一份高鐵列車合約文件顯示,高鐵列車未有如沙中線列車一樣,在防撞設計上採用較嚴格的歐盟安全標準(EN15227:2008)。文件顯示,港鐵要求訂製的高鐵列車萬一相撞,可抵禦相對時速10公里的撞擊,然而若採用歐盟「第一類」最高防撞標準,抵禦時速上限便會大升2.6倍,至時速36公里;沙中線依據歐盟「第二類」(地鐵車輛)標準,即使較低,抵禦時速也可達25公里。

港鐵稱符歐盟標準 拒講抵禦時速

路政署和港鐵回覆本報均指出,香港高鐵列車符合歐盟EN12663標準,此標準包涵整體車身結構的強度及抵禦能力;此外,高鐵通車前,港鐵會演練測試列車可靠性及營運安全。然而,路政署和港鐵均沒詳細解釋,高鐵採用的歐盟EN12663標準,跟歐盟最高安全標準(EN15227:2008)有什麼分別?這套標準究竟是抵禦時速多少公里的撞擊?

高鐵香港段預計於明年通車,日後由西九龍至港深邊境約需13分鐘,至廣州則約需48分鐘。列車將以每小時200公里高速行駛,行車安全備受關注。

沙中線可抵禦時速25公里撞擊

據本報取得一份港鐵批出高鐵列車的合約文件,其中關於「耐撞」(Crashworthiness)方面,只有兩點要求,一是列車能抵受時速10公里的撞擊,另一「要求」是高鐵車頭部分應有相關設計,若兩列車低速相撞,只有車頭會受損,而不需更換整架列車。

不過,本報取得另一份沙中線列車合約,發現沙中線列車在「耐撞」環節上,提出要依足歐盟標準,按第二類(地鐵車輛)要求,假設兩架列車在時速25公里以下相撞,車廂生存空間不會被壓扁而傷害乘客;在撞擊時,車身有「車體能量吸收」結構設計,以防列車脫軌或上衝。

港鐵最終在2012年3月向南車青島四方機車(南車)批出合約,購入9列2010年出產、以「和諧號」CRH380A型號為藍本的高鐵列車,造價17.4億元。CRH380A是內地出產的列車。

溫州動車事故 尾車非歐盟標準

CRH380A設計與其他常見的「和諧號」CRH1或CRH3列車有所不同,後兩款車種分別是內地經瑞典及德國引入技術,符合歐盟標準。現時已開通的廈深鐵路,列車亦屬「和諧號」CRH1型。

據熟悉港鐵今次招標的消息人士表示,港鐵最初有向3間內地公司招標,包括南車、中國北車股份和中國北車長春軌道客車。兩間北車公司,均有按歐盟標準生產的高鐵列車,港鐵最終向南車批出合約。而港鐵批約時間是2011年7月,即發生溫州動車追撞事故後6個月,此宗「頭尾」兩列動車追撞事故,共造成40人死亡,200多人受傷,而嚴重受損的「尾車」,也是不採用歐盟標準的列車。

田北辰﹕港鐵應盡量解釋原因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田北辰說,據他了解,法例對列車招標沒任何特別規定,向來由港鐵自行決定,但若當市民關注,港鐵應盡量解釋原因,並採取最高安全標準。

另一委員會成員范國威說,不理解為何港鐵因為高鐵是跨境鐵路,反而將列車安全門檻「拉低」,出現「雙重標準」。他表示將去信委員會主席田北辰,要求召開特別會議討論。

明報記者 鄭穎瑩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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