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熟悉版權事務的律師楊名遠表示,透過上載侵權物品圖利的手法很新穎,未聞外國有相關案例。他指出,如案件在法庭審理時,上載者以此圖利,或會是加刑因素,「就像不是自己食丸仔,而是以賣丸仔維生」,但相信加刑不會太多;無論圖利與否,上載侵權物品已觸犯《版權條例》。楊指出,涉事討論區如收到警告後未在合理時間內刪去有關超連結,負責人亦可能要負法律責任。 《掃毒》製片及發行公司寰宇電影營運總裁林小強表示,不容忍任何非法上載或下載侵權行為,認為網盤給上載者金錢回報,等同誘人犯罪,他是首次知悉有此類侵權模式,要求政府立例規管。 寰亞電影總經理徐寬亦說,網盤提供回報是明顯犯法,要求盡快起訴此等「無恥之徒」。楊名遠說,難以單純指網盤提供金錢回報給上載者是犯法行為,因網盤提供上載空間本身是合法,但問題是使用者以此作非法侵權的上載。 香港電影協會副理事長林旭華表示,打擊侵權上,業界是處於被動角色,去年曾向電影發展基金申請撥款,以研發軟件追查侵權者的網絡地址,但礙於人手及資源決定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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