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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教師產後不獲續約索償
幼園﹕指控無理

【明報專訊】英藝幼稚園暨國際幼兒園(下稱英藝)元朗分校女合約教師,指校方不滿她兩度因工傷請假,令她不獲加薪,並遭校監警告「再整親就炒你」。教師其後懷孕,誕下孩子後不獲校方續約,她日前透過平機會入稟區院向校方追討賠償。校長昨反駁指控「無理」,強調教師不獲續約是因為表現不達標,又指該校經常有女教師懷孕,反問「唔通全部都炒晒?」

曾兩次工傷 被懷疑誇大傷勢

英藝元朗分校校長謝綺媚表示,原訴人劉佩珊不獲續約不等於解僱,又指她兩次工傷後均獲賠償。謝並透露,原訴聲稱兩次工傷皆因被學生拉開椅子所致,事後稱「郁唔到」並需督H休息,不能上班,但原訴後來卻承認曾於休假期間到夜校進修,故校方懷疑她誇大傷勢,已通知保險公司調查。

原訴於1998年入職,其後斷斷續續在英藝任教至2012年7月。入稟狀指出,原訴2011年1月於工作期間臀部受傷,事後請了31天工傷假期,之後引起校方不滿,令她雖獲續約但不獲加薪。同年11月她再因臀部受傷請假14天,事後她遭校監李小萍警告﹕「你唔好再整親,再整親就炒你!」

原訴之後懷孕,2012年7月產子,後來校方決定不與她續約,當時原訴薪金每月約1.4萬元。入稟狀指校方的做法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及《性別歧視條例》,要求對方賠償原訴失業個多月、約2.4萬元收入損失,以及感情損失等。

【案件編號﹕DCEO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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