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昨日出席立法會的專責委員會研訊時,首度承認在任內曾以「私人身分」收禮,但強調是「極之少數」,並且有按指引向特首申請。他又承認往內地外訪期間,曾與政協委員「食飯、飲酒」,但強調與他之後出任政協委員無關。
認外訪期間與政協食飯飲酒
專責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表示,由於研訊結束時,仍有多名議員輪候發問,委員會將再度邀請湯顯明出席研訊,但委員會並無引用權力及特權法,故湯有權拒絕出席。湯在研訊後表示,能再提供資料的空間有限,未有正面回應是否再出席研訊(見另稿)。
早前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的調查,針對湯顯明送禮、酬酢和外訪情G,未有觸及收禮問題。有委員在昨日的研訊中集中火力,向湯顯明追問他在任內收禮的情G。
湯顯明承認曾以「私人身分」收受禮物,但聲稱是「極之少數」。他說,當時身為廉政專員會特別審慎,盡量婉拒私人性質的禮物,又強調有按照指引向特首申報。但他以廉署正在調查為由,拒絕披露收受私人禮物的細節。
公職身分收禮 強調無商業價值
至於因公務往來、以「公務人員身分」收取的禮物,湯顯明承認,他曾向特首申請保留部分上述禮物,惟不肯定具體數目。他強調,那些都是沒有商業價值的禮物,例如附有簽名的書籍、印有機構標誌的紀念品等,又聲稱自己按足程序申請。
委員涂謹申質疑,湯顯明自行區分禮物是以「公務人員」抑或「私人」身分收取,會否公私不分?湯表示,他有明確準則,倘若在公務場合收到禮物,或者禮物印有他的職銜如「湯專員」字樣,他都會當作以「公務人員身分」收禮,禮物會交由廉署處理。
另外,湯顯明在委員郭榮鏗追問下,承認外訪期間曾與政協委員「食飯、飲酒」,但他指內地官員往往有不同身分,「例如監察部長也可以是政協」,強調這些接觸與他卸任後當上政協委員完全無關。
送禮方面,湯顯明被揭發在任內曾送贈價值以千元計的虎形和鷹形等擺設。有委員質疑為何會選擇如此特別的禮物?湯稱記不起原因,「可能因為老虎是精神象徵、好威風」,又推說自己沒時間、心思去建議送什麼禮物,但「如果(同事)問到,我會畀意見」。
月飲2瓶烈酒12餐酒 稱有分寸
湯顯明又指出,根據紀錄,任內平均每月消秏烈酒2瓶及餐酒12瓶,重申是「有分寸」的做法,無印象因為飲用烈酒影響處理機密事件、無引起工作上的不便,亦無印象自己曾指示下屬購買烈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