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女子於密西沙加市駕車時﹐被1輛正在奉召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撞中﹐她在車禍中傷重不治。死者丈夫現向安省高等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以對方行動疏忽為理由﹐要求駕駛該輛消防車的消防員及密市政府賠償250萬元。
該宗事件發生於2011年3月6日中午時分﹐當日該名38歲的消防員約翰斯(Jarrett Johns)被緊急奉召後﹐他駕駛的消防車於Heartland Town Centre附近路上﹐撞毀42歲舒爾茨(Kimberley Schulz)駕駛的私家車﹐她重傷死亡。
其後﹐法庭判決約翰斯駕車衝紅燈的罪名不成立。
死者丈夫羅拔舒爾茨(Robert Schulz)及家人向安省高等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指控約翰斯行動疏忽、違反職守及懷有惡意﹐包括駕車太快、沒留意其他交通、當時駕駛不力等引致意外令他人死亡﹐而要求賠償。
消防員及密市政府已向法院發出辯護書﹐指控是死者的疏忽而引致致命意外發生。被告將根據《防火及保護法例》中的第74章﹐聲明不能向消防員提出民事檢控﹐由於消防員於好意下辦理職務。
上周﹐消防員及密市政府曾要求法庭撤銷該項訴訟﹐但遭法官帕魯(Paul Perell)拒絕。
皮爾區警方曾向消防員約翰斯發出違反《交通法例》的控罪﹐但法官希特(Hilda Weiss)於2012年5月判決被告無罪﹐指出19名證人出庭作供﹐但供詞互相矛盾。
死者的丈夫認為不能接受該法官的判決。
儘管有19人出庭作供﹐但無人親眼目擊消防車衝紅燈。死者駕駛的汽車﹐當時沿 Belgrave Rd.向南行﹐當駛至夾Britannia Rd.的道路交界時﹐她的汽車被該輛當時沿Britannia Rd.向西行的消防車撞中。
被告的辯護律師斯達文(Brian Starkman)於審訊中向法官稱﹐未能排除當時兩車都於綠燈下駛過道路交界的可能性﹐因交通燈的感應器有時會因有急救汽車經過而轉變燈號。但檢控官則認為當時未有發生該情況。
死者也是來自消防員之家﹐她的兄弟比利(Steve Bayley)是多市的消防員﹐她的父親是退休的前多市消防員。
死者當時剛於約克大學打完冰棍球後返家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