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年的士司機在家中藏有逾9000張製作中的假卡,本來否認一項管有製造虛假文書設備罪而受審,但他在審訊期間突改為認罪。法官斥責涉案假卡數量之多,是他處理同類案件最嚴重,不可忽略案件構成的潛在經濟損失可逾9000萬元,昨判司機入獄6年,並告誡他要洗心革面。 辯方:為3000元報酬保管 辯方求情時稱,有偽造信用卡案底的被告鄭雄文(49歲)僅為了3000元報酬,才會保管涉案假卡。但法官表示,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是犯案集團的主事人,但案件經精心策劃,涉及國際層面,犯案集團不會將假卡交給「區區一個帶貨人或保管人」。法官又稱,若以每張卡的信用額為1萬元來計算,涉案假信用卡的總信用額可高達9000多萬元,構成潛在經濟損失。 法官:潛在損失逾9000萬 根據控方案情,去年11月22日警方搜查被告位於油塘h涉案單位,在他的H底搜出9147張懷疑偽造信用卡,其中9047張卡經檢驗後,證實為偽造信用卡,包括Visa、Master和美國運通卡;其餘97張大來(Diners Club)信用卡則未能確定真偽,另有3張卡為白色卡。控方透露,涉案偽造信用卡均未完成,包括還未印製凸字,及磁帶未載有信用卡資料等。 【案件編號:DCCC10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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