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千名休班及退休救護員昨早到政府總部請願,批評消防處待遇不公,除了工作7小時只得半小時食飯時間,遇上出車更要「一餐分三次食」。員方亦不滿管方在救護車安裝行車記錄儀及錄音器,憂侵犯員工及病人私隱。 憂救護車裝記錄儀侵私隱 消防處副處長黎文軒強調,記錄儀只為了解火災或交通意外的經過,處方已將錄影紀錄縮減,每隔5小時就會由新紀錄取代舊錄像,並拆除儀器上的錄音硬件,釋除員方疑慮。對於用膳時間,他稱員方在上午11時至下午2時期間,可要求減少調動檔次,若在2時後也無法用膳,可要求不用出車,直落30分鐘食飯。 消防處:已減錄影時間停錄音 消防處救護員會昨帶領近千名休班及退休救護員抗議,向立法會議員遞請願信。消防處去年底為2輛救護車及8輛消防車,安裝行車記錄儀試行半年,涉及10萬元,卻被發現備有錄音功能,惹來強烈不滿。工會擔心儀器有更多「未被發現」功能,包括可同步上傳至中央伺服器等,等同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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