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將單位供Airbnb短租 違租約仍索六千元賠償才搬
大廈共管規則不准短租 業主收通知才知情 待審案件積壓 業主只好付款讓租客盡快搬走
【明報專訊】多市一位柏文業主,發現租客將其所住單位用於Airbnb短租,當上門查問時,租客又百般抵賴稱不知情。業主以其違反租約及大廈管理規則,要租客遷出,租客索要6千元的賠償金。
業主的律師助理(paralegal)沃克(Liam Imlach-Walker)稱,由於安省業主與租客委員會(LTB)待審的案件積壓,所有業主都知道,要租客盡快搬走的方法就是用現金換鑰匙。租客收錢後,通常會在30到60天內就搬走。
從事地產經紀行業的拉斯奎尼亞(Allison Rasquinha)於2019年購入亞德利西街(Adelaide Street West)的市中心柏文一個單位自住。去年她結婚並搬去和丈夫同住,於是就決定將單位出租。
她通過Realtor.ca網站找到一個來自卑詩省的女租客,此人提供了租房申請、身分證、信用檢查報告、其他文件以及個人推薦信,雙方簽了一份從2022年7月1日開始的為期一年的租約。
而那租客一住進去,就跑去市府的許可和標準部門,將該單元登記為短期租賃。拉斯奎尼亞對此毫不知情,直到今年2月底,她收到大廈的安全報告稱,有人將其單位在Airbnb放租,而該大廈的共管規則是不允許短租,也不允許轉租。
拉斯奎尼亞立刻通過電子郵件向租客查問,租客起初說,「會不會是弄錯了單位號碼?」
在拉斯奎尼亞自行上Airbnb查找,很快找到了自家的物業單位,但上面標註的業主也不是她的租客,而是一個她也不認識的人。她隨即聯繫了Airbnb以及那個「業主」,房源才被撤下。
Airbnb聲稱,該房源已於4月16日被撤下,但責任不在他們,因為負責處理和批准許可證的是多倫多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