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蕙芸轟排斥自由身記者 逆世界潮流
【明報專訊】警方修改《警察通例》傳媒定義,意味不少網媒、學生記者、自由身記者不獲承認。本身是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的獨立記者譚蕙芸持有記協記者證,去年屢次在前線採訪反修例運動,寫下《天愈黑,星愈亮——反修例運動的人和事》一書。她說普立茲獎也承認自由身記者的報道,警方卻與世界潮流相反,只承認註冊機構的記者,排斥自由身記者。「為何要由紀律部隊定義何謂記者?」她強調採訪權從來不是由警方賦予,會繼續到前線採訪。
譚蕙芸亦質疑警方日後只視乎身分,而不從行為判斷該人是否記者,變相排斥一批行為專業的自由身記者。
曾獨家攝警開槍 網媒憂採訪被捕
反修例運動期間傳媒百花齊放,除傳統媒體,不少學生記者及網媒到前線採訪。網媒「丘品新聞」去年11月11日獨家拍攝到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向21歲男學生開實彈槍。丘品新聞總編輯劉瑞欣向本報稱,丘品有10多名記者,均有記協記者證及會員證,對警方做法感驚訝,認為予人「大蝦細」之感,擔憂採訪會遭無理拘捕或阻礙,內部會再商討。她說不少網媒去年採訪社運,拍攝到不少獨家片段,與傳統媒體一樣有價值,網媒採訪空間及拍攝角度較自由,「現場有多一個記者,有多個角度,就多一個真相」,批評警方不承認部分媒體,會影響公眾知情權。
學生媒體:新聞處系統資格嚴苛
據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登記名單,榜上有名的本地學生媒體僅得樹仁大學的新傳網。中大「大學線」執行編輯王靖琳表示,相關申請條件嚴苛,包括每周需至少5日更新平台,而大學線為月刊,多做專題,故未有申請。她說同學採訪反修例運動時持有大學線記者證、校方證明信件及記協會員證,警方如今突然拒再承認記協會員證,令學生媒體無所適從,亦影響學生記者日常採訪,「趕盡殺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