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前講師涉遊行藏弩 警:一定係發射器 被告:童軍教具
【明報專訊】香港教育大學前客席講師於今年民陣「元旦大遊行」期間,被搜出一把弩及削尖木棒,再被警方在家中搜出兩把弩、膠箭等,早前否認各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有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警員供稱,當日被告聲稱背包內裝有「畫架」,但查看下就認為「呢個一定係發射器」;被告辯稱,弩為童軍箭藝班教具,以畫架木條造成。
現為生物科技技術研發專員的被告岑嘉林(37歲),被控於今年1月1日,在灣仔胡忠大廈外管有一把自製弩及18支削尖木棒,以及1月2日在其黃大仙橫頭磡h的住所內管有兩把弩及5支箭。根據控辯雙方同意事實,被告家中的5支箭為3支膠箭及2支金屬尖頭木箭。
警員周振標憶述,當日下午4時許坐在警車上巡邏期間,在灣仔胡忠大廈附近下車截查被告,並在被告背包媯o現一個黑索袋,遂查問被告袋中物,被告回應「入面裝畫架」。周打開索袋搜出一把弩,認為「呢個一定係發射器」。周再查問下,被告只回答「係鶞B友畀我」。之後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抄錄警誡前說話無交被告簽名作實
警員周振標盤問下承認,他把被告警誡前的說話抄進記事冊,卻沒有給被告過目及簽名作實,「係我做漏髐痐洁v。庭上播放警方測試涉案物品的片段,3把弩中,有兩把弩發射部分木棒至5米外的發泡膠板上;剩下一把弩則完全不能發射任何膠箭或木棒,部分木棒在測試途中折斷。
警試射3把弩 1把不能發射
擁有博士學位的被告自辯時解釋,他自幼參與童軍,現為一旅團副團長,製作弩模型是用作童軍手工藝及箭藝班的教具,以畫架木條造成,「畀童軍試射下,咁都幾好玩」,削尖木棒是「白膠漿黐埋,用鉛筆刨刨一刨」,供測試弩模型用,所有物品只是放在袋內忘記拿出來,沒有打算在遊行時用以製造混亂。案件今續。
藏棒球棍辣椒噴霧
港隊前柔道代表囚18月
另外曾入選港隊柔道代表的地盤電工學徒李育誠(21歲)於去年8月在上水新康街及新祥街交界,被指在車內藏有棒球棍、鐵通及辣椒噴霧,亦涉在住所內藏有激光筆,早前在粉嶺裁判法院被控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裁判官昨裁決中表示,涉案物品中的鐵通與被告工作有關,但不接納兩瓶容量為1公升的辣椒噴霧用作驅蟲,以及兩支棒球棍用作與友人打球的說法,故裁定其中一項罪成。裁判官又表示,棒球棍可用作圍毆,使人身體嚴重受傷至植物人或永久傷殘,故判處被告監禁18個月。判刑後,被告的懷孕未婚妻在庭上落淚。
明報記者
【案件編號:ESCC29、FLCC422/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