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男友 被告稱事主風筒吹下體改善性能力
【明報專訊】現年32歲男子疑因性事及置業問題,兩年前遭初戀女友虐待一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被告出庭自辯稱,事主傷勢均由他自己造成,包括事主曾閱讀台灣報章,以為用風筒吹私處有助改善性能力,才會自行燙傷下體。被告亦透露,事主希望仿效王菲與謝霆鋒的感情,主動提出將被告的名字紋在自己身上。
否認施襲 稱事主自行撼頭埋牆
39歲女被告麥凱晴(又名麥嘉雯)早前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4項有意圖而傷人罪。被告形容事主X是真愛,惟兩人在置業事宜出現分歧。被告於2018年8月19日與X的親友吃飯,親友游說被告為X早前落訂的將軍澳物業支付首期,令被告不滿。兩人返回寓所後,被告獨自回到睡房,其間客廳傳來「聲」,被告稱發現X的頭部紅腫,相信他自行「撼頭埋牆」。被告否認向X施襲,稱「我咁愛佢點會呀!」
親友飯局約一周後,被告稱兩人親熱時X疑似無法勃起,他逕自走入洗手間。被告發現他手持風筒「吹緊自己下面」,隨即喝止。被告稱X埋怨自己「唔生性」,才會嘗試用風筒的熱風令下體「冷縮熱脹」。
被告稱及後向X提出分手被拒,於是獨自回房哭泣。被告踏出房門見到X坐在客廳,當時他的胸口有多道傷口,地上有一灘水及剪刀等。被告稱X向她哭訴,「為鬻A我死都得,求下你唔好唔要我」。被告今繼續自辯。
【案件編號:DCCC11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