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閉幕 消息:今不表決草案 未必公布條文
【明報專訊】人大常委會周四起一連三日在北京開會,今日閉幕。消息人士稱,常委會今日不會就「港區國安法」表決,而正審議的條文亦未必會於今日公布。大律師公會昨發聲明,呼籲人大常委會盡早披露法律草案以供香港公眾參考;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法官、大律師、律師及公眾應獲適當時間考慮法律內容、應用及影響。
葉國謙:事在必行 或月底加會討論
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表示,相信會在短時間內將會通過「港區國安法」,形容是事在必行,認為有機會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再召開特別會議詳細討論;他認為今日很大機會公開草案條文。
根據內地《立法法》,列入常委會議程的法律案一般應經3次常委會會議審議後再交付表決。若法律案各方面意見較一致,可經兩次常委會會議審議後交付表決;調整事項較為單一或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見較一致的,亦可經一次常委會會議審議即交付表決。《立法法》又訂明,法律案應當在常委會會議後將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說明等向社會公布,徵求意見,但經委員長會議決定不公布的除外。
大律師公會昨發聲明,呼籲人大常委會盡早披露草案內容。對於律政司長鄭若驊早前稱港區國安法「全部按普通法行文不切實際」,公會擔心國安法若非根據普通法註釋,而是不同法制的混合法律,本港法官、大律師及律師應如何解釋和應用。對於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稱「在極其特殊情G下,中央保留對某些案件有管轄權」,公會憂慮案件會否交由內地法庭審訊、內地服刑,而疑犯基本人權是否可獲保障、審訊能否公平進行等備受關注。公會又稱,中央在港設立國安機構,做法史無前例、缺乏憲制支持,憂慮香港將出現兩套並行的執法系統,國安機構或非完全受制於一向適用於本港執法機構的法律審查及問責制度。
聯國人權專員稱正密切跟進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切萊特(Michelle Bachelet)昨表示正密切跟進港區國安法事宜,強調任何為香港訂立的法例,除須遵從中國的人權責任外,香港《基本法》39條亦列明,任何權利、自由的限制,不能抵觸《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 。她說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今年稍後將對香港是否遵從ICCPR,展開周期評估。
蓬佩奧:立會選舉將反映北京意向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昨稱,香港9月立法會選舉將反映中國對香港所享自由的意向,又稱美國將香港當成內地城市對待的程度,將視乎中國有多大程度把香港當成是內地城市。蓬佩奧續稱華府正處於決策過程,判斷誰要為限制香港自由負責。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