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育有兩女的男餐廳經理,兩年前參與派對喝酒後,與一名年輕醉酒女子等留宿朋友家中,早上被發現他全裸睡在下身赤裸的年輕女子旁。事後餐廳經理被控一項企圖強姦罪,早前被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昨在高等法院被判監4年半。 被告王毅俊(40歲)報稱任餐飲業經理,他否認一項企圖強姦罪,即於前年8月11日在美孚新h第2期一個單位內企圖強姦女子X(26歲)。 辯方甫開庭便稱已呈上兩條女事主去年中與他人出席派對的影片,質疑女事主心理創傷報告中稱其社交受影響的程度;但法官回應稱無權推翻陪審團決定及報告結論,不明辯方所意,又說出席活動不等於心理無礙。 辯方求情時呈上多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由多名被告朋友聯署,又說被告只是一時衝動。 法官判刑稱,被告內褲污漬同時驗出自己及女事主的DNA,而案發時被告先脫下衫褲並鎖上房門,不認同辯方所指被告是衝動行事,心理創傷報告亦指出女事主事後有創傷後遺症的徵狀,如睡眠困難及難以集中精神等,需接受心理輔導,故判被告監禁4年半。 案情指出,被告、女事主及其女友人與另外9人出席派對喝酒後,被屋主邀請留宿,當時女事主近乎醉倒,遂答應並與女友人睡在客房。至早上女友人感到H搖擺而醒來,發現睡前身穿完整衣服的事主下身赤裸,揭開被單後發現被告全裸睡在事主旁,事主醒後卻不知何事。 【案件編號:HCCC1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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