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次上電視節目的台灣耳鼻喉科名醫施靖娟,趁丈夫出差時與顏姓的情夫開房19次,一審被以妨害婚姻罪判入獄4年、向顏某的元配賠償95萬元。施靖娟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台高等法院近日研究案情後,決定維持原審,駁回施的上訴。 案情指,施靖娟2017年4月與顏某在新北、台中等地的酒店開房後,將驗孕棒及產檢報告夾在生日卡內寄給顏某。同年8月,顏妻打掃壎芚o現該張生日卡,隨後陸續找到多張親密照。顏某知無法隱瞞,如實向妻子交代,後者入稟控告丈夫及施妨害家庭、相姦等罪。 一審期間,顏某巨細無遺地供述了自己與施靖娟發生性關係的次數、地點及時間,其中4次在台灣,15次在大陸的酒店,法院審視證供後對施定罪判刑。顏某則以300萬元與妻子達成和解,獲對方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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