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吉林松原市中級法院昨日裁定,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圖)及同案被告張磊貪污罪成立,李寧被判監12年及罰款300萬元(人民幣,下同),張磊則被判囚5年8個月及罰款20萬元。 新華社報道,法庭查明,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李寧利用擔任中國農業大學教授、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生物學院李寧課題組負責人以及負責管理多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經費的職務便利,同張磊採取侵吞、虛開發票、虛列勞務支出等手段,貪污課題科研經費共計3756萬餘元,其中貪污課題組其他成員負責的課題經費2092萬餘元,這些款項均被轉入李寧個人控制的帳戶並用於投資多家公司。 57歲的李寧1992年取得中國農業大學與愛爾蘭都柏林大學的博士學位,2007年以45歲之齡成為當時最年輕的中國工程院院士,如今卻可能成為首個被撤銷稱號的工程院院士。李寧是動物分子遺傳育種學專家,尤其擅長基因複製,曾創造出「世界最大複製牛」、「第一頭複製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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