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社區及社會服務廳屬下的Ontario Works,在審批一筆支付給一名華裔女子的財政補貼時,認為受益人沒有提供充足的文件證明自己真實的財務狀況,給予的補貼多了,那位華女不服,向「社會福利仲裁委員會」(Social Benefits Tribunal)申訴得直。
申訴人從Ontario Works獲得財政補貼,但Ontario Works對她進行審核時,認為她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間的財政狀況,並不符合財政援助的資格,因為她沒有交代清楚她所在中國所擁有的銀行帳戶情況,而Ontario Works卻向她多付了9,560元。
疑財務不確 違援助資格
申訴人於是向仲裁委員會申訴﹐稱她最初並不知道與她的名字有關的兩個在中國的銀行帳戶,直至進行家庭訴訟過程中﹐才得知該帳戶的存在。實際上她無權使用這些帳戶,也沒有從這些帳戶獲取資金。
這些帳戶都是由她的兄弟開設並使用,所用的身分證件,是她初來加拿大時的中國身分文件。而她的兄弟向她解釋,稱這樣的做法是為了管理出租物業所涉及的資金來往,這些物業的所有權是申訴人的前夫,開設這樣的帳戶是要與前夫的個人帳戶有分別。
當Ontario Works的官員索取這兩個帳戶的資金往來紀錄時,申訴人雖然去銀行交涉,卻發現銀行的加拿大分行無法獲取,她只好通過其兄弟獲得一些對帳單及交易資料,並且將這些文件交給Ontario Works。
但Ontario Works並不滿意,因為所拿到的文件不符合會計標準,因此認定申訴人沒有提交足夠的相關資料。
但仲裁委員會則認為,既然當事人無權取款,她除了對文件照本宣科,無法進一步解釋這些交易的細節,這樣的結果是合理的。至於帳戶相關的信用卡帳戶,基本處於休眠狀態,申訴人都沒使用過,符合她不知情的狀況。
由於有關帳戶是在外國,當事人難以獲取相關資料,而她已提供了她所能獲得和要求的所有資料,所以「未提供所要求資料」的說法不成立。
仲裁委員會裁定,當事人已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已履行其提供所需要文件的義務,有資格獲得收入補貼。Ontario Works認為申訴人違法的裁決是錯誤的,給予了超額補貼的評估也是錯誤的,因此Ontario Works的裁決必須撤回。
Ontario Works所提供的財政援助,是要幫助財政困難的省民渡過難關,為一些未能尋找工作﹐又或短期內無法工作的省民而設。該福利主要分兩部分,一是在財政上給予援助,一是提供求職的協助。
申請人須合符以下資格﹕在安省居住,必須為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或難民﹔家庭財務出現困難,願意尋找工作但未能成功,又或因疾病而短暫失去工作能力人士。
他們急須經濟援助,來支付基本日常生活需要,如購買食物、衣服、租住房屋或支付醫療費用。此外,當局還要協助申請人尋找、準備及找工作,服務內容有提供撰寫求職信及面試技巧工作坊、就業輔導及訓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