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位帶2個女兒的華裔女子S,先從洪都拉斯跑去中國,又從中國跑來加拿大,聲稱自己在這兩個國家遭受人身威脅和宗教迫害,因此逃來加拿大申請難民保護。而加拿大移民局認為S所述不實,拒絕她的申請。然後﹐她再向聯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但仍被法院以證據不足駁回。
S和其第一個女兒都在中國出生,擁中國國籍﹔二女則生於洪都拉斯,擁有當地公民身分。
2003年,S和丈夫在洪都拉斯開始經營一家商店。2012年,她丈夫去世後,S在其表弟建議下開始練習法輪功,此時一個經常來她店媕隻ㄙ漯B友C先生據稱一再要求S嫁給他,還要求把店舖轉讓給他。但S一一拒絕。
她聲稱,僅在一周之後,C強姦了她的大女,並且威脅稱﹐如S報警﹐就殺了她們母女三人﹐後來她們趁C離開的時候逃回中國廣州。
數月後,她又再次逃離中國﹐並經過美國來到加拿大。她聲稱因自己的宗教信仰而遭中國公安通緝。此外,她試圖給二女辦理戶口登記時,被強迫載上節育環,否則便不能登記。
難民保護處指遭迫害不可信
而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委員會的難民保護處審核了S的申請後認為,她們在洪都拉斯及在中國遭受迫害的指控並不可信,故不符合難民身分。
面對這一結果,S認為難民保護處的評估沒有根據,遂上訴至聯邦法院,要求安排不同的審核小組,重新審核她的申請。
聯邦法官受理後發現,如不是美國的提醒,S還想向加拿大當局隱瞞她們的洪都拉斯永久居民的身分,這一舉動令難民保護處質疑S的可信度。
同時﹐難民保護處亦發現,雖然S和大女已自願放棄洪都拉斯永久居民身分,但還是可憑藉小女兒的該國國籍,重新拿到該國的永久居留權。
關於C強姦S大女的事情,難民司認為,S在當地居住十多年,如真有事情發生,她卻從未向任何人說起,這樣的情況不合常理﹔而且那大女兒被侵害後,一直沒有求助,直至要舉行聆訊﹐才做一個簡單的臨H診斷?種種疑點,令人無法相信的確有強姦事件的發生。
雖然S辯稱,她沒有告訴朋友關於強姦的事情是避免羞辱﹔至於是否尋找治療,那是受害人的個人選擇。但這些辯解都不被法官認可。
至於節育環的事情,難民保護處認為,早在2016年,中國已開始實施2胎政策,S要給小女兒登記戶口,完全不用被迫戴上節育環。
法官強調,對於難民申請不能僅僅單獨評估其中某個要素的可信度,而是作為一個整體來評估。在這種情況下,發現S的可信度極低,故駁回S三母女的司法覆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