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聯邦政府於5年前﹐將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分享裸照或視頻列為刑事罪行以來﹐全加拿大各地警隊至今已接獲逾5,000宗投訴。
加拿大統計局顯示﹐2015年全國警方接到340宗報案﹔2017年及2018年﹐有關的投訴個案每年各上升達至1,500宗。
沙省加拿大皇家騎警發言人Rob King下士估計﹐同類罪案在未來幾年會繼續上升﹐原因是科技進步﹐令人更易取得裸照或視頻﹐而且加人對有關法例的認知亦增加了。
有指這類罪案主要源於有人以分享前度的私密照作為報復﹔但亦有研究員表示﹐年輕人在同儕壓力及性別定型(gender stereotypes)下﹐才會在未得到當事人同意人﹐將裸照或視頻分享出去。
將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分享裸照或視頻列為刑事罪行後的頭4年﹐警方成功提出檢控的﹐只有851宗個案(約佔已進入警方檔案的20%)。其他個案﹐不是庭外和解﹐就是仍在調查中﹐又或缺乏證據﹔更多的是受害人選擇不再追究。
利載拿大學(University of Regina)婦女中心總監Jill Arnott對此並不驚訝。因為受害人本身已受到極大創傷﹐偏偏司法程序冗長﹐實在難以承受。
警方處理的個案中﹐20%涉及18歲或以下的人士。以渥太華為基地的MediaSmarts教育總監Matthew Johnson曾就年輕人轉發帶性意味的短訊(sexting)進行調查。
他發現年輕人在向朋友展示﹐又或發放性短訊(或網上)的問題上﹐存在「道德上的盲點」(moral blindspot)。
少年如對性別定型上存有傳統價值觀﹐他們發放性短訊(或網上)的機會較其他人高出5倍。
因為他們相信﹐女孩子如分享自己的裸照(或視頻)﹐是違反了女性傳統道德﹐因此這類少年會覺得毋須得到當事人的認同下﹐仍可轉發她們的裸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