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早前以警員受「起底」現象影響,入稟提出司法覆核,禁止公眾和候選人查閱選民姓名和登記地址,高院繼續就覆核進行合併聆訊。早前獲准介入聆訊的香港記者協會指出,傳媒作為第四權,有必要發揮監察功能,以維護選舉健全;假如警員的私隱權因而受侵犯屬合理論點,土地、公司等法定查冊系統亦可被廢除。法官聽罷各方陳辭後,決定押後頒判辭。 申請人為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和匿名人士「AA」,答辯人為選舉管理委員會、總選舉事務主任及選舉登記主任,介入人為香港記者協會。上訴庭早前就公開選民登記冊批出臨時禁制令,直至覆核有結果為止。 引明報偵查報道作例子 代表記協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引述《明報》2015年的報道稱,有傳媒曾透過臨時選民登記冊,揭發有選民在不知情下遭更改選民地址,事件最終更需報警處理,認為傳媒有必要發揮監察功能,以維護選舉和政制健全,相關功能並非只屬「錦上添花」,認為申請方不能只假定選管會會監察,同時忽視傳媒的第四權地位。 介入方舉例,本港區議會選舉中,個位的票數差異有時已能改變選舉結果,形容傳媒須先查閱選民登記冊資料,才能透過土地和公司查冊等作進一步調查。介入方又稱,選舉失當的行為有多種形式,故申請方根本不能「告訴」傳媒如何透過其他方式監察。 質疑土地公司查冊是否亦禁 介入方指出,申請方既聲稱本案並非圍繞「起底」,卻同時向法庭力陳「起底」的負面影響,形容申請方目前證據薄弱,難以證明選民登記冊的資料,如何增加警員遭「起底」的風險,同時帶來過分嚴厲的後果。介入方又稱,假如公開選民登記冊資料令警員私隱權遭侵犯屬合理論點,土地、公司等法定查冊系統同樣能基於上述論點而遭廢除,認為法庭應從宏觀角度思考。 【案件編號:HCAL3042/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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