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科技專上書院(科專)稱3年前與九龍真光中學計劃合作,選址九龍城衙前塱道的「御門.前」舖位籌辦幼稚園。惟科專指控九龍真光後來違反協議,並拒絕繳付租金和水電費等開支,成立雙方各有代表的校董會等,以及拒絕騰出涉事單位。科專上周五入稟向九龍真光追討相關開支,要求法庭頒令科專收回該校舍。
原告為科專的母公司國際高等教育交流基金有限公司,被告為九龍真光中學。入稟狀指出,原告和被告於2016年10月達成籌辦幼稚園的協議,選址九龍城「御門.前」一樓舖位,預計收生約176人,原告負責2017年9月1日前的租金、水電費等費用,並會先墊支幼稚園初期營運開支。原告翌月向被告發出有期限執照,讓被告在營運幼稚園目的下進入該舖位。
稱未繳水電 非法侵入單位
入稟狀稱,協議原安排原告和被告的代表以6比4比例成立校董會,惟被告其後未遵從。2017年9月1日起校董會會議一直未舉行,被告同時未付去年部分的水電費及租金。
原告稱被告上述行為屬違約,去年通知被告及要求被告今年7月前騰出單位,但被告並未照做,更在未經原告同意下,在今年8月起繼續進入單位,該行為構成非法侵入。原告遂入稟向被告追討相關開支,及要求對方騰出該單位。
【明報專訊】
【明報專訊】香港科技專上書院(科專)稱3年前與九龍真光中學計劃合作,選址九龍城衙前塱道的「御門.前」舖位籌辦幼稚園。惟科專指控九龍真光後來違反協議,並拒絕繳付租金和水電費等開支,成立雙方各有代表的校董會等,以及拒絕騰出涉事單位。科專上周五入稟向九龍真光追討相關開支,要求法庭頒令科專收回該校舍。
原告為科專的母公司國際高等教育交流基金有限公司,被告為九龍真光中學。入稟狀指出,原告和被告於2016年10月達成籌辦幼稚園的協議,選址九龍城「御門.前」一樓舖位,預計收生約176人,原告負責2017年9月1日前的租金、水電費等費用,並會先墊支幼稚園初期營運開支。原告翌月向被告發出有期限執照,讓被告在營運幼稚園目的下進入該舖位。
稱未繳水電 非法侵入單位
入稟狀稱,協議原安排原告和被告的代表以6比4比例成立校董會,惟被告其後未遵從。2017年9月1日起校董會會議一直未舉行,被告同時未付去年部分的水電費及租金。
原告稱被告上述行為屬違約,去年通知被告及要求被告今年7月前騰出單位,但被告並未照做,更在未經原告同意下,在今年8月起繼續進入單位,該行為構成非法侵入。原告遂入稟向被告追討相關開支,及要求對方騰出該單位。
【案件編號:HCA23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