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位於多倫多市中心布魯亞西街365號的停車場曾發生一宗輕微的外交事件,隸屬於印度駐多倫多總領事館的一輛汽車經常性地在沒有泊車證的情況下,佔用停車場的殘障人士專用泊車位,迫使該停車場的另一用戶《多倫多太陽報》(Toronto Sun)出面交涉並將事件公諸於眾。
根據《多倫多太陽報》的報道,上述停車場由該報和印度駐多倫多總領事館的職員共用。曾有一輛有紅色外交車牌的黑色平治汽車經常性地停泊在停車場的殘障人士專用泊車位上,但該輛汽車沒有殘障人士泊車證。
印度駐多倫多總領事館的副總領事Puran Mehra曾兩度證實,該輛汽車隸屬於印度駐多倫多總領事館。
他寫道:「該司機在緊急情況下將汽車停泊在那堙A司機被告知未來不要在任何未經許可的地方泊車。」
然而,當他被提醒,該輛汽車已經有無數次停泊在殘障人士專用泊車位上後,他切斷了聯絡。上述佔用殘障人士專用泊車位的現象如今已消失了。
針對該宗事件,卡加利的律師伯恩鮑姆(Michael Birnbaum)指出,外交豁免權並未給予外交官違法的絕對自主權。
他說:「在加拿大,沒有人凌駕在法律之上。」他又說:「加拿大的辦公協議要求外交官放棄豁免權。」
他還指出,如果加拿大的外交官在海外時要行為檢點,那麼,那個國家的代表也應該遵循相同的標準。
加拿大環球事務部的發言人John Babcock對此表示贊同,他說:「與國際法保持一致,加拿大預期外國代表將履行他們的職責,尊重加拿大的法律和法規,包括當地的泊車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