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在解讀中共四中全會早前通過的《決定》時提到,香港未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是近年「港獨」等活動不斷加劇的主因之一,「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強化執法力量,是擺在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面前的突出問題和「緊迫任務」。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留意到特首林鄭月娥在四中全會後,沒有再提到做23條立法工作機會比較低。他稱若特區不做23條,中央或出手另立全國性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發布。 劉兆佳:港府不做中央做 或納基本法附件三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公民黨陳淑莊稱,現時本港局勢緊張,批評張曉明向港府施壓要求硬推23條,「唯恐天下不亂」,並認為政府仍未處理當下社會問題,若硬推23條只會令社會更撕裂。她亦說反修例運動與港獨無關,批評其說法「火上加油」。 張曉明表示,在特區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完善相關執行機制,天經地義,也有實際需要,澳門已經完成23條立法,建立了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主動在立法會選舉法中增加「防獨」條款,但香港尚未完成第23條立法,也未設立相應執行機構。 林鄭月娥今年《施政報告》中沒有如前兩年般提及23條立法,她在上月記者會中表示目前暴亂未止,要做另一場富爭議工作的機會比較低。劉兆佳指出,有否政治能量是一回事,而國家安全的形勢愈來愈嚴峻,立法有迫切性;正常做法是希望特區政府盡快做,但中央不會完全依賴特首,若有國家安全的挑戰,中央可能會出手。他又稱,有內地學者曾說,中央給予特區自行立法的權力,但特區遲遲不做,中央可以收回權力。 葉國謙:23條清楚說明「自行立法」 港區人大代表、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表示,23條立法有需要和必須。至於為保護國家安全將全國性法律納入「附件三」用到香港,他則不認同是合適做法,因為23條清楚說明讓香港「自行立法」。被問到是否現屆政府要完成立法,葉稱政治能量是事在人為,作為特首要排除所有困難爭取去做。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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