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10月初引用自「六七暴動」後未用過的《緊急法》訂立《禁制蒙面規例》(禁蒙面法),24名民主派議員和社民連成員梁國雄先後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昨由兩名法官共同審理。申請方指出,市民向來以面部彩繪和戴面具等方式慶祝萬聖節,認為昨晚將反映執行禁蒙面法的難度,並稱特首憑緊急法繞過立法程序,侵佔了《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立法權力。申請人為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社民連成員梁國雄。答辯人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下稱行會)、警務處長和律政司長。 引英揆停國會例 稱法律政治難分界 代表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陳辭時,先引用英國最高法院裁定首相約翰遜暫停國會的決定屬違憲一案,形容法律和政治的界線難以劃分。李認為,昨晚萬聖節將反映執行禁蒙面法難度,質疑市民在蘭桂坊慶祝,或小孩在校舉行「不給糖就搗蛋」等活動,是否已等同眾人有共同目的而集結在一起。 李志喜指出,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立法權,惟緊急法容許特首繞過立法程序訂立任何法例,更可決定何時生效和廢除,但又沒有覆核機制及考慮公眾意見,令特首權力過大。 政府引數據稱非法集結年輕人增 陳文敏:亦可證警針對趨嚴重 另一名代表申請人的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則表示,緊急法受《人權法》所限,而人權法界定緊急狀態需至「危及國本」的程度,政府才可減免履行人權法的措施,惟行會已否認本港面臨緊急情G。 至於禁蒙面法本身,陳文敏認為法例損害市民言論自由,又舉例指出不少示威者戴上小熊維尼、小丑等面具只為表達抗議信息,亦有人因擔憂起底或秋後算帳的威脅而隱藏身分。陳又稱,除了示威者,記者、社工、急救員等亦會現身集會現場,形容他們有必要戴面罩保護自己,而最近已有記者遭警員強行脫下面罩。 就政府一方引用數據指出,未成年被捕者人數由9月的6%,上升至10月的10%,陳文敏認為,數據或反映更多年輕人參與非法集結等,亦可反映警方針對年輕人的情G愈趨嚴重,認為相關數據具誤導性,亦無法帶出任何有意義的結論;又認為警方稱自己執法時有專業判斷的說法不太令人信服。案件今續,並將由政府一方回應。 【案件編號:HCAL2945、2949/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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