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區議會選舉中,只餘南區海怡西參選人、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未獲確認提名有效,他前晚第三度被選舉主任查問政治主張。原任選舉主任「因病休假」換人後,接任的選舉主任蔡亮去信黃之鋒,要求他直接回答是否不再認同香港眾志在2016年提倡的「民主自決」綱領,以及公投應包括香港獨立為選項等。黃在回信中首度明言,他理解並支持由香港眾志提出的民主自決理念,「不提倡和支持香港獨立作為民主自決的一個選項」;而中國對香港擁有主權,他認為實際上港獨不可成為可接納的選項。
稱事前無商量 眾志:與黃立場一致
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回覆本報查詢稱,黃之鋒回覆選舉主任的信件由黃和競選團隊負責,事前並無與眾志商量。他認為,黃之鋒回覆選舉主任信件中的表述與眾志立場一樣,他強調眾志一直不提倡港獨作為自決選項,但希望民主自決可反映民意,無論是港獨還是一國一制,若是有民意基礎,都應容納成為民主自決的選項,前提是符合《基本法》框架。
曾多番答不支持港獨 選項需有民意基礎
原任選舉主任馬周佩芬休假前曾兩度去信黃之鋒,問題圍繞是否認同「民主自決」主張,並要求黃直接回答「港獨」是否他所支持「自決前途」選項之一。黃之鋒在過去回答中都重申不支持港獨,解釋他支持眾志提出的民主自決,但「自決前途要在中國主權下進行」,任何成為自決前途選項的主張,先決條件是擁有相當民意基礎,他並不認為港獨主張有相當民意基礎。
新任海治西選舉主任蔡亮在前日的信中,引述去年黃之鋒回應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的報道,黃當時強調眾志不會改變民主自決的綱領,對港獨及有關主權的取態亦不會改變。蔡問黃之鋒是否同意他理解中並支持由眾志提出的民主自決理念,包括提倡和支持港獨是自決前途的選項;並問及他是否同意要求參選人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前提下,不論有否民意基礎、目的為何、以任何形式進行,港獨都不可作為民主自決的選項。
黃回覆稱,上述報道與考慮其提名並無關連。他稱,自決前途的前提是在「承認《基本法》和中國的主權下進行」,他引用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及「任何人企圖在中國任何地區搞分裂,結果只能是粉身碎骨」。他稱,「因此即使有關主張是否具有民意基礎,不論香港眾志奉為『最高綱領』的民主自決理念,或是我理解中並支持由香港眾志提出的民主自決理念,均不提倡和支持香港獨立作為民主自決的一個選項」。
稱自決前提「承認基本法中國主權」
港獨「不可成為可接納選項」
他在回覆中又稱,根據中大2017年民調,市民支持港獨作為2047年後安排的比率只有11%,可見不擁有相當民意基礎,所以自決前途不應包括港獨作為選項;有關主張與基本法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有牴觸,故他「不提倡和支持香港獨立作為民主自決的一個選項」。
他又稱,香港眾志無意自辦公投,而是期望說服政府舉辦一個具國際認可及具憲制效力的公投,不論公投是否具法律效力,其結果所反映的民意最終均會由中央政府及港府考慮和決定,他認為「實際上香港獨立並不可成為可接納的選項」。
稱「立場不曾變」 質疑借提問拖延
黃在回信中提到「我的立場不曾改變,改變的只是政治審查的環境」。另外,他昨日在facebook質疑蔡亮借提問拖延,因為與港府和北京「未傾掂數」。
海怡西另外兩名候選人為林浩波和新民黨陳家珮。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