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擬修例限制公眾透過查冊獲取個人資料並非首次。2012年,政府修訂《公司條例》規定獲立法會通過,新規例目標本在2014年第一季實施,但當中限制查冊的新安排惹起削弱公眾知情權的爭議,政府2013年宣布暫緩這部分的安排。 當年政府有意限制公眾查冊時再不能查閱到董事的住宅地址和整個身分證號碼的資料,新聞界認為會影響公眾知情權,即使豁免傳媒亦不會收貨;勞工界亦要求撤回限制,原因是追討欠薪者會透過公司查冊找僱主資料,若有此限制,會引致追討欠薪者無法以司法程序申索。 2013年3月,時任財庫局長陳家強向立法會表示,有持份者認為可保障私隱,但亦有人關注新安排窒礙記者做偵查式報道,以及削弱對股東的保障等,政府終暫緩此安排。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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