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反修例示威以來,紀律部隊及已婚警察宿舍多次遭示威者圍堵、破壞,律政司昨午以公眾利益守護者(parens patriae)及業主代表身分,為全港21個的紀律部隊宿舍及已婚警察宿舍成功向高院申請單方面的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佔領、堵塞宿舍及附近公路範圍,同時禁止他們對宿舍造成破壞,包括不准塗鴉、堵塞出入口、破壞門窗、照射光線往物業方向等。
禁塗鴉 範圍包括附近公路
案件昨以閉門聆訊方式處理,律政司將10個已婚警察宿舍、11個紀律部隊宿舍及宿舍附近公路納入禁令範圍(見表)。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有「急切需要」向法庭申請該禁制令,並確認已獲高院法官頒發臨時禁制令,更會將令狀蓋印副本於短時間內上載警方及政府網頁,以及張貼涉案宿舍當眼處。
根據律政司所取得的單方面禁制,禁制任何人做出:
1)非法和有意圖地阻礙、佔據、停留、妨礙、阻止往返通過包圍涉案宿舍的公路,包括不得破壞或塗鴉宿舍的任何部分;
2)破壞、侵入宿舍或對宿舍造成干擾的行為,包括發射足以減弱視野或引致不適的雷射光和強光;
3)煽惑、協助或教唆他人從事上述行為。
稱被擲汽油彈 有升級[象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自8月初多個宿舍遭受示威者圍堵,其中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多次成為襲擊對象,其他宿舍同受襲擊,更有升級[象,如本月5日凌晨上水已婚警察宿舍被圍堵,其間被投擲6枚汽油炸彈、2枚油漆彈、2枚鏹水彈和硬物。
發言人續說,該等行為對警隊、其他紀律部隊人員及居於各個宿舍的親屬的日常生活帶來不便、嚴重的滋擾和騷擾,令他們非常擔心人身安全,甚至造成心理困擾。加上從社交媒體上針對多個宿舍的惡意言論可見,再發生破壞和攻擊事件的風險極高,並有證據顯示滋擾及破壞行為再次發生,故入稟申請禁制令。
大狀:所禁行為多刑罪
或兩邊控告
法政匯思成員、執業大律師呂浠瑜表示,法庭頒布臨時禁制令後,理應由法庭執達吏執法,違反禁制令者將會被控藐視法庭罪。呂大狀續稱,一般而言警方不可介入拘捕違反禁令者,除非執達吏報警求助,或者違反者同時干犯刑事罪行。
呂大狀又說,入稟狀標示的禁止行為,其中不少同時是刑事罪行,違反者或同時被警方拘捕,屆時將同時有可能面臨刑事及民事兩種控訴。
【案件編號:HCA1886/19】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