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知名法律學者、北大教授賀衛方之弟賀維彤日前因在微信轉發一條極端組織「伊斯蘭國」(ISIS)槍殺平民的短片,涉嫌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被刑拘。類似案件早前亦在廣西南寧發生,3名網民因轉發一條「槍爆頭」短片而被捕。南寧公安認為,3人轉發的短片含有暴力、恐怖畫面,極易扭曲觀看者的心理和行為走向,影響惡劣。
據賀維彤的代理律師夏楠在微信朋友圈透露,賀維彤因9月12日在朋友圈發布一條「ISIS槍殺平民」短片,9月30日被北京公安局東城分局刑拘,罪名是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夏楠稱,賀「當然是痛恨恐怖主義的」。賀案另一名代理律師仝宗錦回應本報查詢表示,他們剛接到該案,暫不方便評論,亦不願透露短片的具體內容。另有網民稱,賀維彤9月初曾發布一段香港反修例示威影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六),賀被控罪名指出,「明知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的行為,嚴重者可處最高3年監禁、拘役或管制,以及罰款。
另邊廂,廣西南寧3名男子也因轉發類似短片被捕。據《廣州日報》報道,今年7月15日,南寧的鄧×在微信群見到一條短片,片中一男子近距離用槍對準他人頭部射擊,內容血腥。鄧×將短片轉發到另一微信群,群友雷×、施×又先後轉發至其他群組。
南寧公安局反恐怖偵查支隊審查短片後指出,短片內容含暴力、恐怖畫面,極易扭曲觀看人群心理和行為走向,影響惡劣。南寧市青秀區檢察院以涉嫌宣揚恐怖主義罪拘捕鄧、雷、施3人。
報道引述檢察官的介紹,該案看似是網民不經意的轉發行為,但反映出當前網民在上網過程中的「隨意性、不規範性和違法性」。
檢察官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民面對暴力、血腥及謠言等內容,不應亂發或傳播,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配合網監部門調查,查清源頭,「最大限度防止擴散及其他不良後果的產生」。
《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三)規定,「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是指以製作、散發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通過講授、發布信息等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煽動實施恐怖活動,違者可處5年以下監禁、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監禁,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這並非首次有內地網民因傳播涉及暴力血腥內容被控。江門公安去年亦查獲多宗該類案件,其中一案中網民袁×將一條砍頭虐殺的短片上傳到一個即時通訊群,引起群組成員恐慌,袁×今年4月因宣揚恐怖主義罪成被判監3個月、緩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