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1歲中文大學一年級男生疑在社交平台Instagram認識兩名男童,在其深水黥J所分別對兩童作出猥褻行為或肛交,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9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准許被告以現金及人事各1萬元保釋,其間不得使用網上交友平台,「最好智能電話都唔好用」。 被告胡俊(21歲)被控對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與16歲以下男子肛交共兩罪,前者控罪指出,他於今年4月19日在深水黥J所對男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後者指控他於去年1月19日至2月9日間,在相同地點與男童Y肛交。據悉,案發時X和Y分別13歲及14歲。被告的50歲母親昨到庭旁聽,不時飲泣拭淚。 兩受害人13及14歲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被告的電話、電腦及iPad,以及調查是否涉及更多受害者;並鑑於案情嚴重,反對被告保釋。辯方則表示,被告為中文大學一年級生,就讀金融科技,患有抑鬱症,至今仍有服藥,並申請保釋。 同意交出IG及WhatsApp帳戶 裁判官考慮被告和兩名事主在Instagram認識,詢問他會否願意交出社交平台帳號資料,以讓控方觀察他在保釋期間沒有再使用該些軟件。辯方同意交出被告的3個Instagram帳戶和1個WhatsApp帳戶資料。 裁判官指出案情雖然嚴重,但考慮被告年紀及背景,批准他保釋,並要求他保釋期間不得使用所有互聯網交友平台,「最好智能電話都唔好用」,以免再次犯案;被告另須到警署報到、不得離港、不得干擾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KCCC1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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