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4月就提升動物福利展開的公眾諮詢本月底結束,建議包括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引入「謹慎責任」概念,要求主人及管有人妥善照顧動物,否則會被發「改善通知書」甚至被控。去年漁護署共捕獲1235隻流浪狗,其中四分之一有晶片,將來或受「謹慎責任」的要求規管。有關注動物福利的團體稱,不少動物義工為免流浪貓狗被漁護署捕獲後遭人道珝嚏A會帶牠們植入晶片,擔心「謹慎責任」制度存在灰色地帶,令名義上為流浪狗「主人」的義工誤墮法網。 漁署:看管野外動物 適用謹慎責任 漁護署的諮詢文件最初未有提及如何處理流浪動物,多個動物關注團體引述漁護署官員在公眾諮詢會上稱,流浪動物將歸類為野生動物。根據諮詢文件,當野生動物受到看管或受人管控時,「謹慎責任」便會適用。 漁護署回覆查詢時稱,2018年共捕獲1235隻流浪狗,其中已植入晶片的共318隻,佔全部約四分之一。署方又稱,不受任何人管控、在野外生活或野生的動物,不受須以「謹慎責任」照料的要求所規管,因為不能確定任何人對牠們負有直接責任。可是,當野生或野外的動物受到看管或受人管控時,謹慎責任便會適用。 免被捉送命 義工暫做主人 動物權益團體「給狗狗一個家」總幹事林進文憂慮,不少狗義工擔心流浪狗被漁護署人員捕獲後,因沒有晶片而遭人道珝嚏A故會帶流浪狗植入晶片,義工亦會登記成為流浪狗的「主人」,他質疑署方職員會否將此類流浪狗當作無人看管的野生動物處理。林引述諮詢會上漁護署人員的答覆稱,署方「無法分辨真假主人」。林擔心義工或因被指沒有妥善看管流浪動物,沒盡「謹慎責任」而被檢控。他稱諮詢會上有市民重複提問相關問題,漁護署代表未有正面回應。 「動物地球」幹事張婉雯同意設立「謹慎責任」制以監管狗場、狗酒店等動物暫託所,但認為「謹慎責任」中列明的「看管責任」定義模糊,擔心市民與漁護署理解有別,令動物義工誤墮法網,形容條例「漏鰼孎壑琚v。她說,流浪動物屬「最灰色地帶」,署方將流浪動物直接歸類為野生動物,顯示牠們的地位得不到承認,她又質疑署方執法時是否會將流浪動物當作沒有主人的野生動物處理。張說過往曾有由義工照顧的流浪狗被漁護署人員捕獲,義工其後收到通知前往認領,署方以流浪狗沒用狗帶綁好為由,控告義工違反《危險狗隻規例》,她擔心一旦修例,面對同樣情G的義工將被控以違反「謹慎責任」罪名。 另外,張提出「城市社區動物」概念,建議引入社區動物晶片,動物義工可帶流浪動物做絕育手術或看獸醫,亦可方便漁護署人員識別義工身分。 明報記者 黃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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