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怡醫院開業約兩年,據悉其套餐量未達標,據2013年港府與港怡簽署的土地契約和服務契約,港怡若首年套餐量不達標,不用即時賠償,但翌年需「雙倍補償」首年的不足,若最終無法補足,至第三年才啟動補償機制(見表)。 港怡醫院坐落的黃竹坑用地面積2.75公頃,招標時並非價高者得,而是採用「雙信封」安排,即投標者須同時提交服務建議及投標地價,前者評分佔70%,後者佔30%。港怡在3份標書中得分最高,其投標地價為16.88億元。 根據立法會文件,港怡每年要把最少51%住院病H日數,透過標準病H及套餐形式提供予本港居民。本報翻查港府與港怡簽署的土地契約和服務契約,當中舉例,若一年有1萬個病H日數,而套餐下限比率為30%,即3000個病H日數須為套餐;若套餐量只有2700個,即欠300個,翌年須「賠雙倍」,即要在翌年3000個病H日數的套餐以外,額外提供600個,合共3600個;若翌年無法賠足雙倍套餐量,只做到300個,便需向政府支付違約賠償(Liquidated Damages),賠償以未做到套餐的300個病H日數為基礎,再計算這300日的套餐及非套餐平均收入,賠償金額為兩者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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