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罕見病又稱「孤兒病」,萬中無一例,以公帑資助高昂治療費,惹來「成本效益」的爭議。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說:「一個肝移植手術動輒數以十萬元起跳,但不會有市民認為手術太貴不應幫病人換肝。生命無價,罕見病人同樣迫切地需要治療,希望大家用同樣角度去看。」 以台灣經驗推算 港年用6億可負擔 台灣已立法保障罕見病人,由全民健康保險承擔診斷、治療與醫療服務開支,每年佔健保開支約1%。張超雄以香港每年約600億元醫管局撥款推算,港府資助罕見病人用藥,每年料需約6億元。一名罕見病者一年藥費動輒過百萬元,遠超個人所能負擔,張認為從社會整體看,這筆錢非香港不能負擔。 「現在很多治療都價值不菲,例如一個肝移植手術不會便宜,動輒數以十萬元起跳,加上很多事後跟進,但不會有市民認為手術太貴不應這樣幫一個病人換肝。生命無價,罕見病者同樣是迫切需要藥物和治療,希望大家能用同樣的角度去看,特別是當我們社會整體上能負擔到,例如看台灣經驗,藥物雖然貴,但人數少,用社會保險概念做,整體開支不多。」張超雄說。 提案涉政府政策須過特首 《基本法》第74條規定議員可以提出不涉及公共開支、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的法案;涉及政府政策的法案則要先得到行政長官書面同意。張超雄提出的《罕見疾病條例草案》盡量不觸及政府政策或公共開支,即使倡港府資助罕見病者用藥,亦盡量只提原則,給政府決策留空間。 雖然草案未能觸及細節,張超雄希望未來醫管局取締安全網不涵蓋的「自費藥物」類別,全部藥物改納入資助範圍,因為有關類別與「確保不會有病人因經濟困難而得不到適當的醫治」的政策背道而馳,他認為,未來改革的目標應是每名病人的醫療開支不多於收入十分之一,以維持生活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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