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以2700萬元購入3輛俗稱「水炮車」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早前送抵粉嶺機動部隊總部。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主席梁定邦昨日稱,警方預計明年3月底前會完成有關水炮車的訓練及起草指引,而他認為警方在面對「群情洶湧」時才會使用水炮車,並指「除非再暴動」,否則「好難會發生(警方使用水炮車)」。 監警會主席:除非再暴動 好難會用 警方上周邀請水炮車製造商專家及法國警察來港,一連多天在粉嶺機動部隊總部向港警提供技術培訓及經驗交流,更有試射水炮環節。 監警會昨與警方開會,主席梁定邦會後說,警方有交代水炮車事宜,警方將派員到法國參加培訓,返港後起草指引,再與監警會商討指引內容,監警會看後會提建議。梁說,警務處監管處長郭蔭庶向監警會稱,警方預計明年首季度(3月底前)完成訓練及草擬指引。梁強調這不代表警方屆時便會用水炮車,重申「警方在無需要的情G下不可使用,而當有需要時,亦須按照指引要求,使用相應威力的工具」。 梁認為警方不會面對一兩個人時便使用水炮車,而是面對「群情洶湧」時才會使用,又認為「除非再暴動」,否則「好難會發生」,籲市民毋須擔心。被問到警方應否公開水炮車使用守則時,他表示警方須交代基本原則,惟實際上在面對多少人才可使用水炮車等細節,就未必適宜公開。警方早前指出,水炮車的使用指引屬行動細節,涉戰術部署,不適宜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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