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高爾夫大聯盟今年4月在粉嶺高球場舉行記者招待會,工黨到場外示威,成員盧俊文遭在場一名高球教練襲擊,用手打他私處、扼頸及將他推倒地上。教練昨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求情稱「火遮眼」下動武。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0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准被告繼續保釋。 辯方稱,被告唐進寶(57歲)屬自僱人士,已婚,21歲兒子在城市大學讀書,妻子任快餐店經理,兩者分別因上學及上班未有到庭。辯方求情稱,被告當日到場參加香港高爾夫大聯盟的活動,與事主有身體碰撞,「火遮眼」下使用武力。 辯方說希望暫委裁判官考慮被告認罪、當日沒使用武器、無案底、事主傷勢不算最嚴重,請求以罰款方式處理。 裁判官:對判監持開放態度 暫委裁判官認為罰款不是合適刑罰,又說對任何判刑方式包括監禁持開放態度。 案情指,今年4月27日,香港高爾夫大聯盟在粉嶺高爾夫球場舉行記者會,工黨到場外示威,成員之一、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的助理盧俊文(27歲)走近會所時遭被告截停,雙方有肢體接觸,被告用手打事主私處、扼頸及將他推倒在地。被告遭朋友制止並逃離現場,事主示威後到醫院求醫,證實頸發紅及手肘擦損等。被告同日自首,在警誡下否認「普通襲擊」罪。 【案件編號:FLCC301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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