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山東泰安72歲姚姓婦人,以集資建校為名,向8900多人承諾高額利息回報,藉以非法募集逾5億(人民幣•下同)。該宗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周三在陝西西安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根據檢察院指控,具大學學歷的姚婦在2002年成立西安物業管理專修學院,任法定代表人。她與劉姓女兒於2008年至2009年間,以該校集資建校的名義向民眾募集資金。過程中,姚婦負責組織、策劃及決策,劉女負責管理集資業務團隊和集資財務,而其餘被告則負責各業務部門的統籌聯絡、組建融資團隊等。 檢方又指姚婦與劉女落網後,僅歸還970多萬資金,又拒不交代其餘資金的去向。 惟姚婦否認控罪,又不認同當局查出的募集金額。她辯指自己已交代資金去向,當時錯認利用民間資金是合法,學校沒有資金扶持,「資金鏈斷裂是必然的」。 由於案件涉及26名被告,當局預料要花三天才能完成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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