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舞台劇導演及演員黃嘉威涉於5年前起,哄騙13歲少女影裸照及口交,少女男友最近發現二人對話揭發事件。黃嘉威日前被捕,被控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昨被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申請保釋被裁判官拒絕。 報稱為舞台劇導演的被告黃嘉威(37歲),昨應訊時神情略顯頹靡,聆聽兩罪後均回答明白。他被控於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30日,在荃灣一間賓館向16歲以下的女子X作出猥褻行為。他另被控於同時同地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拍攝女子X的裸照及口交片段。黃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15日,以待警方調查,其間還押懲教看管。但他保留每8天覆核保釋申請的權利,即他將於本月28日覆核保釋申請。 黃嘉威畢業於演藝學院,是戲劇學院學士學位榮譽生,2007年加入亞視成為藝員,曾拍《靈舍不同》、《十六不搭喜趣來》等劇集,現職舞台劇演員、導演及教育工作者,上年曾與藝人馬浚偉合演舞台劇《偶然?徐志摩》,亦曾與男演員謝君豪合演舞台劇《南海十三郎》。 【案件編號︰WKCC37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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