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被批評於去年天鴿風災前沒發預警,令市民未及防備,傷亡慘重,時任氣象局長馮瑞權(圖)於風災翌日請辭。澳門政府事後展開紀律調查,認為馮瑞權因有過錯地未以有效方式執行職務,須負紀律責任,決定將馮瑞權撤職,但由於馮已辭職,故處罰暫停向他支付退休金4年,涉款約400萬澳門元。 涉款約400萬元 澳門傳媒早前報道,已退休的馮瑞權已就處分向當地中級法院提出上訴。澳門特區政府新聞局回覆本報查詢表示,案件仍在法律程序當中,暫未有最終結果。本報曾致電馮瑞權查詢,他未有接聽。至於時任氣象局副局長梁嘉靜,則被政府罰停職130日。 澳門議員批罰則過輕如虛設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306條,對於退休公職人員,最高懲罰是中止支付退休金4年。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批評現時罰則甚輕,令問責制度「形同虛設」,並認為這場風災不應只得氣象局領導層問責,政府各部門領導層都需負上不同程度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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