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人鄧龍威18年前在菲律賓捲入販毒案,判囚終身,他多年來堅稱無辜。特首林鄭月娥早前去信菲律賓總統,要求對方責成菲國移民局提供鄧當年的入境紀錄。協助鄧龍威的議員及鄧的兄長昨日表示,中國駐菲大使館前日(14日)已從菲國移民局方面取得鄧龍威2000年入境菲國的紀錄,證明鄧在菲國警方聲稱曾作監視的期間不在當地,令鄧可以此向菲國法院提出終極上訴。鄧兄希望新證據可助弟弟洗脫罪名,今年中秋回港團圓。
林鄭函菲總統 「個案特殊」
特首林鄭月娥昨稱約一星期前收到立法會議員和鄧龍威家人要求,希望索取鄧在港的出入境紀錄,但因資料只保存10年,入境處找不到任何紀錄;鑑於個案特殊,在港引起廣泛關注,故她親自寫信給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
鄧:開心激動 謝中央港府
在菲律賓監獄服刑、有手機可用的鄧龍威昨透過回應本報查詢,他說對終能取得菲國的出入境紀錄感開心和激動,感謝中央及港府幫助,形容是「突破性的發展」,估計菲國警方當時認錯人,錯誤拘捕他,希望當地法院可公平及依法審理其上訴,以便盡快洗脫罪名回港。
現年47歲的鄧龍威2000年6月在菲律賓涉嫌藏毒被捕,案件在未審訊及定罪下,鄧遭扣押當地監獄11年,他一直堅稱無辜。法院2011年審理案件,鄧被裁定罪成,判囚終身。
案件在一審時,菲律賓警員曾供稱,2000年6月1日至12日一直監視鄧龍威的在菲國的販毒行為,惟鄧一直堅稱自己是6月19日才入境菲律賓。協助鄧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昨展示菲律賓移民局的文件,顯示鄧在2000年4月曾到菲律賓,並於4月20日離開,至同年6月19日再入境菲國,即文件證實,鄧於菲警所指的監視期間並非身在當地。
今年7月,菲國法院指若鄧要上訴,必須在昨日限期前提交終審上訴書。鄧及親友今年7月請求港府保安局提供2000年6月鄧的出入境紀錄,以證明他該年6月1日至12日不在菲律賓,然而入境處指鄧當年的出境紀錄已銷?。
兄:對菲司法仍沒信心
25名立法會議員上周三(8日)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要求協助鄧,林太於本周一去信菲律賓總統,要求對方幫忙取得鄧的入境紀錄,以及助鄧獲得公平審訊機會。
中國駐菲大使館於前日、即上訴最後限期前一天取得相關入境紀錄,並已交給鄧在當地的代表律師,以便向當地的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謝偉俊稱,該份入境紀錄證明鄧當年6月12日前便已在當地遭菲律賓警方監視的說法是錯誤,料有助上訴。鄧龍威兄長鄧龍彪對新證據感興奮,但仍對菲律賓的司法沒有信心,只盼弟弟今年可在中秋節回港團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