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律政司已發出內部指引,將暫緩處理涉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的案件,換言之,現時出現法例「真空期」。有大律師認為,較為常見、涉及公眾地方偷拍裙底的案件,其實可改以有違公德行為罪起訴。 稱改控罪或對被告不公 一般偷拍裙底案件多以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控告,不過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假如案件的犯案地點是公眾地方,即公眾可以隨便出入的地方,包括交通工具、商場、公園等地,均可改以有違公德行為罪起訴,而根據《裁判官條例》第27條,主審裁判官若認為控罪與證據之間有任何差異,裁判官可修訂有關控罪。 不過,陸說在現階段修改控罪非最理想做法,修改的控罪或非最合適的控罪,若涉案者被定罪,或須即時監禁,律政司及後就協和小學一案上訴得直的話,將會對他們造成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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