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以「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檢控與手機偷拍有關的罪行,歷來有不少爭議,大律師陸偉雄昨亦表示「現時法例並不理想」。法律改革委員會轄下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今年5月就此發表諮詢文件,建議新增窺淫罪。法律界不少人都表態支持,認為以窺淫罪檢控偷拍裙底的行為,會更貼切及合理。惟由法改會發表諮詢文件至建議得以落實,往往需時數年,換言之檢控偷拍行為的修例其實是遙遙無期。 法改會的諮詢文件指出,目前香港沒有特定法例針對涉及為了性目的而作觀察或視像記錄的窺淫行為。因此委員會建議,應參照英格蘭《2003年性罪行法令》新增一條窺淫罪,即把未經同意下「為了性的目的而對另一人進行觀察(俗稱偷窺)或視像記錄的行為刑事化」。委員張達明當時舉例稱,新罪行涵蓋偷拍裙底。 法改會由發表諮詢文件,到發表報告書及提出改革建議,至建議得以落實,要經過政府相關決策局或部門,往往需時數年。以「性罪行紀錄查核」為例,小組委員會2008年7月發表諮詢文件,至保安局於2011年11月宣布落實設立一個查核機制,歷時約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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