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學年尚未開學,不少教師已回校籌備及處理行政工作。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收到25宗查詢,個案涉剛獲聘任的中小學合約教師,被校方要求合約開始前回校無薪工作,且不受勞工保險保障。團體更指曾有事主在簽約前回校工作兩周,之後卻突然不獲聘任,最終無法追回薪金,批評學校做法無良、不守信用。教育局稱,學校不應要求準教師在僱傭合約生效前履行恆常職務。 工會倡列明合約前工作細節 教總近日收到25宗查詢,當中20人為準教師,其餘則有1至3年工作經驗,他們均被學校要求在開學前回校工作。教總會長余綺華稱,過去每年均收到多宗類似查詢,他們質疑學校以「新老師要適應環境」、「方便行政」為由,要求新教師合約期前上班,而有關教師因擔心飯碗不保,一般都會答應要求,他們最終在表現正常下,不獲學校聘用,變相在暑假「白做」。他們批評學校走「法律罅」,手法無良、不守信用、不公義。 有事主昨在記者會申訴,其有10年教學經驗,去年獲深水鶞漱p學聘任為常額教師,在暑假提前工作兩周,但最終卻突然被中止聘用,更被迫簽署自願離職證明,沒有收到任何薪金。教總要求教育局列明新入職的教師在「合約期前回校工作」可接受的工作範圍、日數和工時等,如涉及入課室及帶隊等實務工作,審視及交代工資的計算方法。 教局:不應要求痡`職務 教育局稱,準教師或轉職教師於僱傭合約生效前回校,主要進行開會或備課等準備工作,但指學校不應要求準教師在僱傭合約生效前履行恆常職務。局方指就籌備工作的具體安排,一般學校會向準教師清楚解釋開學前會議和活動的次數等,如準教師有任何意見,應主動向學校提出並商討,保障個人的權益及釐清有關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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