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日前四川白女士寄調味酒給客戶,客戶查收速遞時卻發現寄送來的是空酒瓶。隨後,白女士向快遞公司投訴並索要賠償,但遭拒絕。 據白女士稱,7月11日,她在當地一家快遞公司,寄送一瓶價值近4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調味酒。白女士說:「這瓶酒是珍藏了20多年的調味酒,市場價4000元一斤,整瓶酒重約10斤,是貴重物品。」 白女士為保險起見,以120元的保價費購買了價值2萬元的「保價」服務,並在酒瓶口處上了鎖,將鑰匙一併交由快遞配送。不料,客戶收貨後反映酒瓶是空的。 快遞公司人員回應稱,寄送時酒連同外包裝一起打包,不能確保寄酒瓶內部是否含有白女士所講內容。而負責配送的快遞員拍攝了酒瓶照片,照片顯示瓶身沒有受損,外包裝也是完好的,酒可能在運送途中揮發了。快遞公司藉此為理,拒絕白女士2萬元的全額賠償要求。 針對白女士的賠償要求,快遞公司現在表示最多可賠償6000元。如果對理賠金額依然不滿,工作人員稱寄件方可以去找部門或向官方申請多賠證明,再來重新申請賠款。目前,雙方仍在協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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