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政部統計發現,台灣有11,638位未滿18歲,即已承擔「一戶之長」的娃娃戶長,他們可能是家長病故的弱勢兒童,及尚未領有身分證的外配、陸配單親撫養的兒女,或是跨學區就讀的小孩。官員表示,戶長負有一定法律義務與責任,「小戶長」無足夠能力履行,可能陷兒童於高風險。
在戶政統計上,「娃娃戶長」是一奇特現象。《戶籍法》並未限制戶長年齡,只要具有戶籍者都能擔任戶長,因此過去曾有不滿1歲的嬰兒當戶長。
台中市龍井區的張姓3姊妹,父母早年離異,由父親扛起家中生計,未料,父親罹患肺癌去世,戶籍只剩3姊妹,台中市社會局介入關心,3姊妹不希望被拆散,還做手工香皂增加經濟來源,最後由未滿18歲的大姊登記為戶長,成了未成年的小戶長。張家大姊當起小戶長,為2個妹妹撐起遮風避雨的保護傘,社會局派社工員協助申請急難救助,並輔導申請低收兒少津貼。很多愛心民眾也捐款挹注,為妥善管理善款,社會局輔導以信託方式管理,確保3姊妹生活不會發生困難。
台北市啟明學校的一名學生則因父親罹病早逝、母親再婚離家,國中時即被迫成為「1人戶長」。新北市的小惠9歲時父親外遇,與印尼籍母親離婚,爸爸帶走所有財產,還把戶籍一併遷走,棄小惠跟母親不顧,母親當年遠嫁到台,尚未取得身分,讓小惠被迫升格當「戶長」,母親在區公所協助下先取得定居證,後來拿到身分證,小惠才將戶長身分還給母親。
至於在都會區的娃娃戶長,多是父母為了讓小孩「贏在起跑點」所致。於台南市執業的呂醫師,覺得居住地學區內的小學不符合理想,決定讓孩子就讀東區某明星國小,多年前即在該校學區購屋,並把孩子的戶口遷過去,但未實際居住。本來妻子也跟孩子同戶籍,之後因故遷出,只剩孩子設籍該處。
另外,內政部亦發現,台灣每年至少有超過2000位「黑戶嬰兒」,未依規定在60天內申辦出生登記,其中大約100多位新生兒是找不到父母、甚至下落不明,必須加以協尋。
內政部表示,從2013年至2017年,平均每年約204,000名新生兒出生,但是逾2000位未依規定辦理出生登記,多數是家長因故遲報,但在依法催告後都會來辦理登記,但也有找不到父母,或連新生兒都下落不明,戶政單位會逕為登記,這類個案平均每年約100多位。
為保護兒少權益,內政部自2004年起已與衛福部建立跨機關合作機制,若發現有逾期未申辦出生登記的新生兒,戶政事務所會派員實地查訪,如發現產婦及新生兒行蹤不明,將主動通報警政及社政單位進行協尋,並由戶政事務所每月定期將逕為出生登記的個案資料,傳送衛福部社家署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個案管理平台,由社政單位接手處理。